若學生因三分之一缺課而學期成績為 0 分,且後續已銷曠,可依下列方式恢復原始成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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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往 課程 > 成績輸入 頁面。
-
找到該學生,清空「直接指定總成績」欄位與「備註」欄位。
-
儲存後,執行 「學期成績」與「學年成績」的重新結算作業。
- 執行「學期成績排名計算」。
系統將依最新出缺席狀況重新計算學期成績,恢復為原始分數。
若學生因三分之一缺課而學期成績為 0 分,且後續已銷曠,可依下列方式恢復原始成績:
前往 課程 > 成績輸入 頁面。
找到該學生,清空「直接指定總成績」欄位與「備註」欄位。
儲存後,執行 「學期成績」與「學年成績」的重新結算作業。
系統將依最新出缺席狀況重新計算學期成績,恢復為原始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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