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108課綱每學期需上傳學習歷程相關名冊,故重補修成績需登錄在正確的學年度學期,這樣產出相關名冊時,才可以抓取正確科目資訊。
如何從校務系統產出重、補修名單,並登錄回學生學期成績資料項目操作。
重修成績
1.產出建議重修名單。
功能位置:教務作業>成績作業>建議重修名單-依科目、建議重修名單-依學生,可查看學生需重修成績的名單。
2.可選擇學年度學期產出重修科目,或者可選擇列印全部學期。
3.重修課程修習完畢後,匯出重修成績匯入表,登打重修成績。
4.選擇學年度學期產出重修科目,或者可選擇列印全部學期。
5.重修成績匯入表
A. A-E欄位為學生資訊。
B. F-G欄位為重修科目資訊。
C. H-O欄位為該科目修習學年度學期成績相關資訊。
D. 重修成績登打欄位(必填)。
E. 是否取得學分,可根據學生及格標準判定是否取得學分(必填)。
F. 重修學年度,該科目重修在哪個學年度(必填)。
G.重修學期,該科目重修在哪個學期(必填)。
6.匯入重修成績至學生的學期科目成績。
功能位置: 學生>匯入>匯入學期科目成績。
(必勾選以下欄位)
*重修成績
*取得學分
*重修學年度
*重修學期
匯入重修成績完畢後,請至學生資料項目[學期成績] 檢視匯入的重修成績資訊是否正確。
A.是否有取得學分。
B.重修成績是否有在[重修成績]欄位。
C.重修學年度、重修學期是否正確。
補修成績
1.建議補修名單
功能位置: 教務作業>課程代碼>資料檢查>學期成績檢核課程代碼。
2.可選擇年級產出學生未修科目清單。
3.產出後,查看第三工作頁[x年級_檢查學生應修課程代碼未修]。
將會列出學生所有學年度學期尚未修習的科目。
***學校可以自行篩選必修科目,統計該科目人數,進行補修名單。
4.可匯出學生科目成績檔,留以下欄位資訊,登打完學生補修成績資訊後,即可匯入學生補修成績。(文章下方有提供補修成績匯入檔格式)
A: A-E欄位為學生資訊。
B: F-G欄位為科目名稱與級別。
C: H-N欄位為該科目應修學年度學期資訊。(補修成績請寫回學生應修習的學年度學期)
D: O-S欄位為補修成績資訊、是否取得學分、是否該科為補修成績、以及在哪個學年度學期進行補修。
***由於補修成績是新增該科目成績,所以以上欄位資訊都是必填值
***補修成績需寫回應修習的學年度學期,產學習歷程成績名冊的補修成績工作頁,才可正確抓取資訊。
5..匯入補修成績至學生的學期科目成績。
功能位置: 學生>匯入>匯入學期科目成績。
(必勾選以下欄位)
確認匯入的資訊正確後就可以下一步進行匯入。
匯入補修成績完畢後,請至學生資料項目[學期成績] 檢視匯入的補修成績資訊是否正確。
A.補修成績是否登回應修習的學年度學期。
B.重修成績資訊是否正確。
C.該科目成績是否有取得學分。
D.補修成績是否正確。
E.是否補修欄位是否有勾選。
F.補修學年度、補修學期是否有資訊。
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
為明確界定學生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,考量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係以整學期之日常及定期表現綜合評,與重修及補修學習活動於學生之參與程度並不相同;且學生申請重修及補修不限於當學年,倘科目學年學業成績併重修、補修後之成績平均計算,不僅將更動班級排名,亦將影響學生參加採計學生在校成績之大專校院招生管道(例如大學個人申請、科技校院繁星計畫)之公平競爭,爰新增第三項後段有關依第十條第二項應予補考者,其各科目各學期學業成績,以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計算,不得與重修或補修後之成績平均計算,補考成績登錄依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辦理;新增條文與實務運作皆相同,係將原條文說明明確化,以利學校遵行及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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